人才招聘
工作岗位: | 拖轮轮机员2名/拖轮驾驶员2名 |
工作单位: | 泉州新港拖轮有限公司 |
工作地点: | 泉州市泉港区 |
性别要求: |
年龄: | 详见公告 |
学历: | 详见公告 |
岗位数量: | 2 |
招聘日期: | 2023-09-13 16:10:19 |
起始日期: | 2023-09-13 16:10:19 |
终止日期: | 2023-09-26 23:59:59 |
具体要求: |
泉州新港拖轮有限公司系泉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湄洲湾和泉州湾主要的公共拖轮服务公司。因工作需要,泉州新港拖轮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原则;
(三)人员精干、高效、务实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可并愿意践行公司企业文化;
2.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岗位技能;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敢于担当,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4.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善于团结同志,作风踏实;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熟悉国内航运安全管理体系,能够适应拖轮工作环境,服从岗位安排调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方式
1.拖轮轮机员2名:社会公开招聘;
2.拖轮驾驶员2名: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拖轮驾驶员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船舶驾驶、航海技术等相关专业;
3.持有丙一二副适任证书;
4.持有与报名岗位证书相符的资历36个月以上(以服务簿签注资历或海事部门出具的海历证明为依据);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海上资历年龄可放宽1岁,10年以上海上资历可放宽2岁,最多可放宽2岁);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符合岗位职业健康要求;
7.有12个月以上全回转拖轮操作经验优先。
(二)拖轮轮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船舶工程(技术)、轮机工程、船舶制造与维修等相关专业;
3.丙一类(及以上)大管及以上适任证书;
4.持有与报名岗位证书相符的资历24个月以上(以服务簿签注资历或海事部门出具的海历证明为依据);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海上资历年龄可放宽1岁,10年以上海上资历可放宽2岁,最多可放宽2岁);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符合岗位职业健康要求。
(三)取消应聘资格情形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3.竞业限制期限尚未届满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且通过考核后,薪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享有六险二金、年终奖金、享受工会福利等待遇。
六、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社会调查、入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止。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即日起登录福建省港口集团网站(http://www.slqycn.com)或泉州港务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qzgw.com/),下载填写《泉州新港拖轮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请自行在“学信网”、“学位在线”进行在线认证,并提供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请提供资格确认文件、在线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船员证书(含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船员健康证书、服务簿);
2.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等材料);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以上各项材料汇总整理成压缩文件后,以“应聘岗位+姓名”为文件名(如张三报名驾驶员岗位,则文件名“驾驶员+张三”),发送至邮箱:250186844@qq.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号码:0595-68160023,发送后请自行确认收件成功。
(二)资格审查
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公司将负责组织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情况进行必要条件审查,审核通过者我们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评。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方式进行告知,报名材料将给予保密,不予以退回,由公司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统一销毁。
进入考评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公司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三)选聘方式
进入考评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评。参加考评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评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考评主要采取面试形式,必要时增加笔试、实操环节,具体以相应岗位考评前另行通知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按考评成绩排名逐一录取。
(四)社会调查
按照考评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及个人征信报告等情况。
(五)入职体检
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岗位要求则组织其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对社会调查、入职体检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福建港口集团、泉州港务集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按指定日期内报到;若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对通过以上招聘环节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及公司管理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八)在社会调查、入职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评成绩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